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小红帽(郑州外资企业管理学校青年志愿者)。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生组成的院级团体,非营利性校园组织。本协会接受校团委及校领导的指导监督。
第三条 本协会以“用奉献点亮青春”为核心精神,将“学习、服务、奉献、沟通”作为自身定位,探求适合当代青年志愿者的发展道路,将知识赋予到活动、工作中去,提升组织存在的价值。
第四条 本协会的宗旨:组织一批有理想、有抱负、充满热情与爱心的青年共同从事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组织和参与校园和社会的公益活动,推动校园乃至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培养青年良好的道德修养,提高青年的综合素质,从而为社会输送栋梁之才,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条 协会长期的发展目标:郑州外资企业管理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要成为外资学校最优秀的社团组织,拥有特色的组织文化,规范的管理机制,高素质、高效率的团队。协会要成为一个充满理想、充满关爱的团体,一个能为他人提供帮助、能为学校甚至社会做出贡献的组织,一个可供有志青年学习、提高的大舞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协会直属部门设立秘书处、宣传部、组织部、文艺部、成员。
第七条 协会下设若干志愿小组和及学习小组。
第八条 本会设理事会,由社长、副社长、各部部长组成。理事会实行下述职能:
(一) 决定协会重要活动计划,领导协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二) 奖励与惩罚。
(三) 修改协会章程,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决定设立和取消直属部门和部门直属单位。
(五) 决定理事会成员的任免。
(六) 需要决定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十条 各部门对理事会负责,各部部长对会长负责。
第十一条 协会每年换届一次,换届会议由新老组织机构成员和和成员代表参加。成员代表由社长、部长和成员推荐产生。
第十二条 新一届会长由上一届会长提名,新一届理事会其它成员由相应各部门提名,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人表决通过产生。
第三章 会员
第十四条 本协会实行个人会员制。
第十五条 凡是对青年志愿者协会充满热情、有浓厚兴趣,能遵守协会章程和制度的在校学生,有加入本协会意愿,经本协会批准即可加入。
第十六条 会员的权利
(一) 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 优先参加协会各项活动,阅览资料和刊物。
(三) 随时自荐加入组织机构。
(四) 获得协会物质、人力的帮助以及其它帮助。
(五) 入会自由,志愿服务,成为永久会员。
第十七条 会员的义务
(一) 自觉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推广协会的文化,发扬奉献精神。
(二) 积极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任务,志愿参与并支持协会的各项活动。
(三) 积极交纳会费。
第十八条 会员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报经理事会批准。
第十九条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和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由理事会决定撤消其会员资格。
第二十条 理事会将表彰和奖励支持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会员。
第四章 活动
第二十一条 协会主要组织以下活动:
(一) 组织协会内部活动:专题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各种竞赛及娱乐等。
(二) 组织协会外部活动: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
(四) “用奉献点亮青春”,为协会内外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应围绕协会中心工作开展活动。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在自行组织活动的同时,本着协作、共建的原则,积极联系校内其它社团及社会和其它高校组织,共同开展活动。
第五章 会费
第二十二条 每位成员进入志愿者协会必须缴纳会费,成员为10元,晋升为部长为15元,社长为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