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商职考字[2015]第09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上半年全国营销员、营销师(PEMT)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商贸培训中心、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培训辅导站、各有关院校:
根据全国营销专业考试安排,2015年上半年我省营销员考试定于05月24日进行,营销师考试定于5月31日进行。详情如下:
一、考试目的
提高企业营销人员的理论和专业技能,为社会和企业培养高级营销人才。
二、考试对象
凡从事或准备从事市场营销的人员或所学专业与市场营销有关的在校学生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此项考试。
三、考试等级划分
(一)营销员
(二)高级营销员
(三)助理营销师
(四)营销师
(五)高级营销师
四、申报条件
(一)营销员
1、初中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
2、不能达到高级营销员申报条件的可申报营销员考试。
(二)高级营销员
1、高职高专毕业后从事营销及经济类工作;
2、取得营销员资格证书后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一即可)。
(三) 助理营销师
1、大学专科学历;
2、中专毕业从事相关工作8年以上者或取得高级营销员证书后从事相关工作4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一即可)
(四)营销师
1、大学本科学历;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工作8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营销师证书后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相关工作12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营销师证书后从事相关工作8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一即可)。
(五) 高级营销师
1、具备博士学位者;
2、取得硕士学位后及双学士学位后从事相关工作4年以上或取得营销师证书后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工作8年以上或取得营销师证书后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业毕业从事相关工作12年以上或取得营销师证书后从事相关工作8年以上;
5、中专业毕业从事相关工作20年以上或取得营销师证书后从事相关工作15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一即可)。
五、考试方式
营销理论知识与技能;
营销理论与技能主要以笔试为主;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采取百分制,60分为及格。
根据考试层次,考试难易程度也将有所不同。
六、考试报名
报名从考试通知发出后到考前半个月截止。 报名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电子版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份(照片规格:295像素(宽)×413像素(高),分辨率300dpi,正面免冠清晰无遮挡,蓝底或红底均可,采用JPG格式保存,存储名为:身份证号+姓名)、《全国营销专业认证考试报名登记表》两份。
七、培训工作
培训机构要实行专人专管,具备两个以上可供培训使用的标准教室,至少2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市场营销专业授课教师,保证培训学时。同时各地培训机构要按要求做好考生的报名资料审查登记工作。
八、要求
开展全国营销认证考试,其宗旨在于使更多的营销专业人员通过系统的营销理论和技能的学习和考核,切实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此项工作的开展将对促进生产、搞活流通、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请各报名培训机构按照营销考试报名条件,严格进行考生条件审定,认真做好营销宣传、报名、培训等工作,使营销人员和准备从事营销工作的人员,都能积极地参加营销专业培训和考核,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技术水平。
2015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