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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出炉 众多利好政策惠及职校学生
发布日期:2019-12-5 点击次数:1055次

河南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出炉  众多利好政策惠及职校学生                    

                    

试点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行业、企业和院校,试点1+X证书制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建设职业教育“学分银行”、职业院校“双师型”“一体化”教师总数比例超50%、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日前,《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出炉,从产教融合、院校建设、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人才培养等多个维度为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划红线、注活力。

校企牵手更长久:试点建设产教融合行业、企业和院校

产教融合,直至今日仍是职业教育领域的热词之一。如何让校企牵手更顺利、更长久?《实施方案》提出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行动计划”。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在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基础上,将同步开展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培育工作,试点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行业、企业和院校;重点遴选、支持建设一批基于产教融合的产业学院(系部)、高水平专业化实训基地、高水平专业群;鼓励职业教育集团化、联盟式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以强带弱、优势互补,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支持建设一批产教融合专业联盟和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全面推行“订单式”培养、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双培型”培养模式,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

职业教育更高水平: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

万丈高楼平地起。提高劳动者素质需要发展职业教育,而职业教育的根本也是对人的教育。职业教育如何打造高水平、高质量院校和专业?《实施方案》提出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行动计划”。

未来,我省将重点支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院校、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含高水平专业)、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在招生计划、专业建设、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打造一批国内一流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群);重点支持建设100所左右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打造中部地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

教师管理更高标准: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等职业以上学历

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将进入历史,从今往后,职业院校教师管理有了更高标准。

在职业院校教师管理方面,从2020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等职业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对特殊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加强职业院校编制管理,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交流。实施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特聘岗计划,支持职业院校聘请高水平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完善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由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向重教育教学能力、重人才培养质量、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转变。

同时,加强“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完善“双师型”“一体化”教师认定标准和办法,重点建设一批省级校企合作的“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企业实践基地。到2022年,职业院校“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超过50%,分专业建设一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评选、认定一批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教学名师,建设一批省级“双师型”“一体化”名师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

体制机制更灵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在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由注重“办”职业教育向“管理与服务”过渡。政府将主要负责规划战略、制定政策、依法依规监管。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推行职业院校全员岗位聘用制和绩效考核分配制,因岗聘人、按岗定薪、依绩取酬。

《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地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允许企业以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与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职业院校(或二级学院)和职业培训机构,并享有相应权利。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职业院校在招生、办学评估、学生奖助学金等方面与公办职业院校享受同等政策。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

人才培养更深化:试点1+X证书制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

《实施方案》提出,我省要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积极承担1+X证书制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任务。定期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工作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监督,对培训评价组织行为和职业院校培训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

而在提高技术技能人才质量方面,《实施方案》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健全德技并修的育人机制。加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重点建设一批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实践基地。加强职业院校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组织开展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素质能力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工匠精神、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

优化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将建立紧密对接我省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相关专业,重点支持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健康、养老托育、旅游等紧缺专业。建立对接产业的职业院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每所职业院校重点建设2-3个骨干专业群。加快推进数字校园建设,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智慧校园。将以课程资源为核心,建设一批职业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库。

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择优遴选、建设一批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重点建设一批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示范专业点。面向现役军人开展教育培训,支持其在服役期间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适合的退役军人进入职业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接受教育和培训。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接受适合的高等职业教育和培训。

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支持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一批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优秀教师,开展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定期组织选派职业教育专业骨干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等赴国外研修访学。鼓励职业院校招收留学生。鼓励职业院校走出去办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优质职业院校在国外建设一批具有河南特色的“鲁班工坊”。

毕业待遇更优厚:职业院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职业院校学生就业后,待遇上也要有提升。

《实施方案》明确,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环境,严格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相关政策。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和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依托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一批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推进职业院校资源面向基础教育全面开放,深入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推动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经费投入机制更健全:2020年全面落实公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实施方案》出炉,如何让政策落到实处,实施保障更为关键。为此,我省要求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工作。组建河南省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为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督导评估,把职业教育作为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

在经费投入上,《实施方案》明确,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

建立健全依据办学绩效核拨经费的激励机制,2020年各地要全面落实公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全部纳入生均拨款改革范围,足额落实生均经费标准。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应不低于12000元;公办技师学院在校生中的高级工和预备技师的生均拨款标准可适当高于当地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并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逐步提高。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完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政策。健全职业院校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